博业体育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模式的选择近16年时间里已经有近100家上市公司,1000家企业和近10000名管理者成为THLDL大课堂学习型社区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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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体制转轨,国家对行政事业型资产管理提出新办法:有条件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需求进行改革,实行经营性管理。根据这一思路并随着我国体育由事业型转变为产业型。而这一转变的核心问题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是一种关于资产权利的社会分工,目的在于提高资产权利运用的效率。体育局作为政府体育行政部门,长期以来承担着大型体育场馆所有者的职能,各场馆的经营权虽然源于所有权,但法人产权一旦形成,所有者便不能再直接参与产业实体,干预各场馆的活动。目前不少场馆虽已实行产业化运作,但所有权与经营权并不明晰,难免出现权力的虚置和错位。
“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仍是当今我国大型竞赛体育场馆经营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之一。大型体育场馆在大型赛事结束后,政府要将眼光从赛前的“为赛事本身服务”转向赛后市场运作上来,而这一转变的核心问题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实行分离,具体又体现在大型体育场馆的不同经营管理模式的采用上。
对于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模式的选择,应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作用,要坚定企业化改制的改革方向,选择适合的改革方式,以创造更多更好的综合效益。
在不改变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按照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所有者与经营者间的责、权、利关系和承包年限,使承包人能根据公共体育场馆的自身条件和体育健身市场发展的基本规律,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人按合同书规定,每年向所有者交纳一定的租金,并负责大型体育场馆日常管理和设备维护、维修。而大型的设备更新、维修则仍由所有者投资。
对于承包后的大型体育场馆,要求不能改变其为大众提供体育健身服务的性质,必须保证为全民健身和运动训练提供场地服务,但对所提供的各种服务都要收费,其收费标准应由场馆主管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并在合同书中标明,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对场馆原有职工,承包人有选择是否留用的权力。这种经营管理模式的方式,虽然减轻了所有者的负担,也提高了场馆的使用率,但承包经营者往往会改变大型体育场馆的用途,如用它演马戏、搞大型活动等。
实行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租赁经营方式,是指产权人授权给承租方,将体育场馆有期限地交给承租人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依据合同规定对场馆实行自主经营。也可以采取合作的形式,即所有者以场馆资产入股并控股(股权高于50%),租赁经营者(经营公司)投资参股49%,并与所有者签订经营协议。经营收入除日常支出和负担小型维修外,盈余由所有者与经营者按股份分成。显然,这种经营管理方式,不仅使所有者具有控股的权力,而且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了经营效益。既扩大了大型体育场馆的对外开放,满足了广大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要,也提高了职工的待遇和积极性。
这是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较小的一种经营方式,即场馆所有者,通过一定的方式选派经营者作为大型体育场馆的负责人,代理所有者经营大型体育场馆,所有者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经济发达国家较多地采用这种经营方式管理大型体育场馆。
在经费管理上,经营者与所有者签订合同协议,规定全部收入要上交,经营者没有支出经费的权力。所有者不仅核定场馆的年度支出预算,也下达收入预算项目和收入指标,以加强经费预算管理的计划性和约束力。
委托管理方式并不改变大型体育场馆为大众体育健身和运动训练博业体育官方APP、竞赛提供场地服务的性质,仅是变换了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主体,其结果是把新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带进体育场馆的经营活动之中,提高了管理效率,也提高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委托经营管理是目前大型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较为现实的选择方式,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的委托管理具有典型意义和一定的代表性。
不具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条件的大型体育场馆,作为过渡性措施,也应采用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尽力提高经济效益。
大型体育场馆实行企业化管理,有以下几个层面的问题需要解决。首先,理顺大型体育场馆管理的体制,给予场馆更大的经营管理主权,为今后整体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明确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责任。可采取对原有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按规定和程序转换为经营性资产。确定投资方式与投资程序,明确场馆对经营资产处置的权限,对国有资产变更和增值、经营利润和收益、利润如何分配,以及分配方案,都须按照企业经营管理程序依法进行财务管理等措施进行控制。其三,参照企业法对企业化场馆实行规范化管理。
公司治理模式实际是选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模式是指由企业的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董事会托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的权利。将企业改组为公司,可达到几个目的:筹集资金;通过分权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科学管理;理顺政企关系,转换经营机制;降低投资风险。
将大型体育场馆以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改造,特别是进行股份制改造,是彻底的改革模式。虽然目前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的公司化改造还处于探索阶段,但部分社会投资兴建的体育场馆,如长春五环体育馆、成都龙泉阳光体育城等由上市企业或房产公司所建大型体育场馆基本是按此方式进行市场运作的,这可为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向公司治理转化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可借鉴的教训和经验。尽管公司治理模式在许多地方显示了其合理性,反映了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但目前将其应用于大型体育场馆的管理体制改革仍然有一定的困难和局限性,需要从理论到实践进行积极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