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业体育关于201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为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3〕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2013年技师考评工种43个。交通行业:汽车实习指导驾驶(附件3)、汽车维修、船闸操作、船闸机电、内河航标、船舶驾驶、船舶轮机、公路养护;服务行业:中式烹饪、收银审核(附件4)、客房服务、餐厅服务;建设行业:园林绿化、污水处理、白蚁防治;机电行业:电工、机械加工、制冷维修、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水利行业:闸门运行、泵站运行、水文勘测、灌排工;农林行业:农艺;教育文化行业:保育、图书资料(附件5);卫生体育行业:制药、药剂、护理、卫生防疫、体育场地工;海洋渔业行业:水产养殖;农机行业:农机技术指导员、农机修理工;质检行业:质量检验、计量测定、锅炉工、特种设备检验;民政行业:殡葬、养老护理;广电行业:机务、线务。
(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技师考评工种范围内岗位上工作的工勤人员和社会化管理职工,并符合考评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的考评。
(三)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等教育专业合格证书。1960年底以前出生的,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即可。
(四)根据省厅文件规定,申报人员必须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并按规定参加第三轮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未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在5月底前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证书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与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的、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第1名的;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评。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各种放宽条件仅限使用一次)。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与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
(七)对工作岗位已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高级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参加同等级转换工种培训考核取得证书后,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的考评。
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省厅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表现、生产工作业绩、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思想表现和生产工作业绩由所在单位按照岗位规范要求进行考核。技术业务水平分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技术业务理论重点考核申报人应用基本技能和掌握专门技能及传授技艺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实际操作重点考核申报人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操作难题的经验和能力。其中,技术业务理论要进行笔试和论文答辩。
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行业考评委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行业考评委评审后,在《评审表》内签署技师评审意见。对评审通过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技师资格通知,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取得技师资格的人员,经单位办理聘任手续的下月起,按有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
(一)汽车实习指导驾驶40名、计算机信息处理10名、中式烹饪5名、收银审核5名计划,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推荐申报资格人选。如实际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时,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按考试总成绩60分确定申报资格人选;其他3个工种按考试成绩60分确定申报资格人选。
(二)其他工种采取个人报名博业体育官网、单位推荐,参加省厅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按考试成绩60分确定申报资格人选。
(三)符合技师考评条件的人员,向单位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由单位初审并对其进行综合考查择优推荐,报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于4月15日前报市人社局工考办。
(四)有关选拔考试事项另行通知,由省厅工考办统一命题,市工考部门组织考试。确定申报资格人选,通知单位公示一周后将公示结果书面反馈市人社局工考办,对无异议者将申报材料调整补充后按统一要求装订交市人社局工考办。
(五)技师考评时间安排:从发文之日起至4月15日为组织报名、单位初审考查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上报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下旬为下发选拔考试事项通知、申报人员复习阶段;5月底为统一选拔考试阶段;6月为单位公示、申报人员材料调整补充阶段;7月初市人社局工考办汇总全市符合申报人员名单及材料上报。
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全面开发人力资源,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工作抓好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