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体育场运营管理和对外开放情况经验报告我场提供全民健身项目包括:全民健身免费开放、春节期间免费为留深务工人员开放、深圳市全民健身日活动、深圳市全民健身运动会;
近几年我场的经营扣除资产折旧,均能达到收支基本平衡。2008年收入约1157万元,支出约1521万元;2009年收入约1279万元,支出约1382万元,2010年营业收入1192万元,营业外收入218万元,利润总额-355万元,折旧400万元,盈利45万元。
2006年12月,深圳体育场响应市委、市政府深化体制改革的号召,成功由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开始了市场化运作的经营道路。我场现行企业架构为场长领导负责制,设场长1名,副场长1名,下设场办公室,物业管理部、业务广告经营部、设备场地部、安保部、体育服务中心、业余体校7个职能部门,其中,场办公室对场领导负责,并组织协调各部室的有关工作,6个部室由正、副场长分管。
深圳体育场场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博业体育,主要负责全场员工的思想教育、行政管理和后勤等协调保障、工作。物业管理部设经理、副经理各1名,主要负责实施体育场一楼物业、二楼小卖部及体育场物业、公共设施的经营、管理、服务。安保部设经理、副经理各1名,主要负责体育场及辖区的安全保卫、治安秩序、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协调管理各类赛事、演出、集会活动的临时性安全保卫工作。业务广告经营部设经理、副经理各1名,主管各种体育竞赛、体育训练、群体活动、集会、全民健身活动、文艺演出、企业运动会的市场开发、业务洽谈、组织策划,并负责体育场辖区内广告业务及广告发布服务工作。设备场地部设经理、副经理各1名,负责全场的给排水、强弱电管理、场地管理、体育器材等各种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工作,并对体育场及辖区的安全用水、用电进行监管。体育服中心设经理1名,主要负责体育场副场、体育中心南广场及外围场馆资源的开发和经营,并负责体育场副场的全民健身运动接待、服务工作。业余体校设校长(经理级)1名,主要通过招收中小学学生进行系统足球培训和开办寒暑假足球培训班,扩大足球运动的社会基础,为发掘和输送足球人才作出贡献。
我场自2007年1月起进行体制改革,并在实践中不断推进。针对原体制下职工“大锅饭”、“铁饭碗”等消极思想,我场于2008年试推行了薪酬制度改革,在分配体制上,建立起按岗位、按职务、按业绩、按技术定酬的多元化分配机制,搞活用人机制,完善分配方式,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进取心。
我们发现:以体育产业的发展来推进体育改革,是增强体育自我发展能力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其主要突破口之一就是拓展经营创收渠道。
2008年,我场充分利用我场的场馆资源优势,落实“以商养体”的发展战略,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发展体育产业的成功经验,通过物业出租,举办、承办大型文体活动、企业运动会、足球赛等多种渠道扩大资金来源,取得了较好成效。
1、截至2008年底,我场已开发出可用于出租面积为8052㎡,并已全部用于出租,全场共有租赁单位42家,其中今年新签合同8家,出租面积共计1825㎡,其中有931㎡为新开发出来的面积,包括贵宾厅一楼仓库140㎡和四楼贵宾厅280㎡,办公区调整后的多余房间65㎡和九区内圈的一间房间40㎡以及原小区文明办的办公用房50㎡。今年续签合同共14家。我场物业租赁全年租金收入为544.3064万元,物业租赁管理费年收入为80.6790万元,小卖部年收入为12.9600万元,合计全年租赁总收入预计为637.9454万元。
2、在拓展多渠道经营,充分、合理利用场馆资源方面,除2010年受大运会场馆维修改造、停业影响外,2008年、2009年两年基本达到了年初定下的“用好主场,多组织活动,发挥周边场地的作用,拓展多种经营”的目标任务,除在主场承各类办大中小型演唱会、运动会外,我场在体育中心南广场共举办汽车展活动20余场次以及一年一届的嘉年华年货博览会。同时,体育场副场全年共承接训练、比赛人数达2万人次。
我场作为社会公益性单位,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是我场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2008年,我场坚持以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为培养体育人才服务,承担了深圳市体工队、业余体校等市属优秀运动队伍的日常训练场地工作;普及群众体育运动,拓宽体育产业发展渠道,努力构建便民、亲民、利民、近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我场副场一直坚持对广大市民开放,为广大市民提供健身、休闲的场所;积极指导广大群众科学健身,大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2008年,我场先后组织员工参加了物业管理专业、体育产业专业、文秘专业、财务专业等业务培训,并承办了广东省第一期初级体育场地工培训和考核工作。目前,我场有中高级教练员3人,社会体育指导员7人,体育场地中高级技术员16人,体育经纪人2人;制定和完善各种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员工学习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内部规章制度学习,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服务意识,通过举办体育比赛和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积累经验,提高自主办会的业务能力。
大力开展业余训练,培养后备人才。我场坚持 “鼓励交流,积极输送”的思路,通过举办足球夏令营、篮球培训班等发掘优秀体育人才。我场业余体校于2008年实行足球夏令营免费培训优秀女足小运动员的政策,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2009年,业余体校共培训足球项目学员70人次,篮球项目40人次;2010年,暑假夏令营期间共有60人次参加足球训练培训,收入共计4万元,日常训练收入共计6万元。
(一)体育中心西北角片区(约12000m2)原规划为深圳体育场停车场。1998年,根据原市体育局行政指令要求,交由深圳市足球协会使用。2001年,由市足协通过市财政拨款施工建设为人工足球草坪并由足协经营、管理至今。由于我场主要依赖足球市场谋求发展,现资源严重不足,为保证国有资产完整,保证我场体制改革的平稳过渡及顺利发展,针对人造草坪这块原属我场的物业,我场建议以下2个解决方案:
(二)2005年以来,深圳市亚旅足球俱乐部(下称俱乐部)长期租用我场场地用于举办中国足球超级联赛,期间俱乐部屡屡拖欠场租。现该俱乐部仍拖欠我场2008年全年的中超联赛费用共计108.5万元。后经市体育局协调,但至今该款尚未落实。该费用属原体育局托管市足球俱乐部期间发生的费用。
(三)我场自2007年1月1日划转为国有企业以来,收到的正式文件只有由市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深办〔2006〕34号),该文件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对转企后深圳体育场的职能、经营范围、业务范围、税收政策等具体工作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对转企后单位员工的去向、任用、工资待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也没有明确的政策。改企3年来,市政府、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就上述问题曾多次召开会议,至今没有具体可行的方案。
(四)根据《深圳体育场资产委托管理合同》规定,深圳体育场改企后,凡涉及政府使用场地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执行,深圳市财政局拟按157万元/年的标准补贴我场向政府提供的服务。但3年来,政府购买服务费用长期落实不到位,虽然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讨论,但均未解决该问题。同时,经我场成本核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成本支出远远高于政府核算的157万元/年,我场为深圳市专业运动队提供场地训练服务的成本支出,1年就达375.6万元。由此造成了我场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上的年年亏损,给我场的运营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我场暂停了福利的发放,降低了加班费的标准,导致员工出现波动情绪,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五)由于大运场馆维修改造补贴资金不到位、政府购买服务补贴不及时等情况,造成我场经营困难等问题出现,我场已向投控公司借取2010年12月-2011年5月共6个月的维持公司正常运营款项共计5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