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体育馆坍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承担致11死7伤的齐齐哈尔市体育馆坍塌事故调查结果公布了,共有51人被追责。2023年7月23号14:52左右,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的齐齐哈尔市第34中学校体育馆屋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1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54.1万元。近期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事故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修缮建设,违规堆放珍珠岩,珍珠岩堆放致使雨水滞留,导致体育馆屋顶荷载大幅增加,超过承载极限,造成瞬间坍塌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不到位,施工单位质量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缺失,监理单位质量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业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最后的处理结果是,事故中除了2名责任人员已经因病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有51名有关责任人被追责,其中6人已经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5人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3名公职人员被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另有7人被建议给予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行政处罚。不过再严厉的处罚也无法挽回那些学生年轻鲜活的生命博业体育官网,大家需要反思,避免以后再发生这样的悲剧。
这起事故的责任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即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次事故造成11人死亡,属于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责任人有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